长沟镇大高圩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称甲方)
新农村建设新地占地户主(以下称乙方)__公司(以下称丙方)项目建设征地房屋置换协议书
长沟镇大高圩村新农村农民金钟居住示范点项目的建设,现需置换村民现有承包的土地,该项目建设完成,农民入住新房,原老村通过复垦出来的土地,由现任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整、分配,具体返还比例由村委会研究决定。该块地由宿州市规划设计院规划,并且通过了专家评审论证和泗县人民正的批准。现长沟镇按规划和建设要求上报,泗县新农村办公室、泗县发展计划改革委员会备案立项,由泗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该土地按照安徽省相关部门的规定,建设新农村挂钩增减复垦项目,符合我国土地利用规定,也符合回话中的要求,由镇报请泗县建设局同意实施该项目的建设。现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以此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丙方征用乙方村民土地座落 自然村的(公路)西侧,长米,宽米,计亩,乙方同意有偿征用,并长期使用。
二、根据国家相关征地批准,该地块的土地补偿通过三方协议补偿费为:元(人民币)/亩,青苗费:元(人民币)/m亩。
三、由长沟镇村委会负责办理征地手续。
四、付款方式:此款与新建房屋购置抵充,多退少补。
五、由甲乙两方签订所征土地使用权转让丙方后,该地块丙方可以使用。
六、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乙方将现有土地使用权交给丙方使用,该地块使用权归丙方所有,乙方土地上的附属品如树木等,将按照相关规定统计报乡备案,按国家规定要求补偿,另丙方在除国家规定补偿外再给与每棵树拾元补贴。
七、本协议是在甲、乙、丙三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不等以任何理由违背协议,甲、乙两方在丙方施工期间应为丙方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如因土地纠纷及其他原因应向工作进度,由甲、乙两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村民一份,土地所、城建所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 长沟镇大高圩村村民委员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批占地户主丙方:__公司
土地所:
见证方:城建所: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