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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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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行为均无效。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已满八周岁但患有精神病、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流程
(1)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2)人民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3)人民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三、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
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以内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2、其他行为均无效;
3、如果定立合同,合同本身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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